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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传豹律师-----律师,法律硕士,天津行安律师事务所,“企法税”顾问中心创始人,曾在美国OCU大学法学院研修,具有证券和从业资格,天津律协金融业务会、劳动法业务会。周律师执业16年,以踏实勤勉、思维缜密的办案风格,以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携律师团队主要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案件
离婚注意事项: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即必须经过婚姻登记的批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由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才谈得上离婚。而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即可离婚。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该案由。离婚纠纷往往涉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审判实践中均将其归人“离婚纠纷”案由项下。
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离婚问题的,对于将银行存款隐匿转移的行为,可向法院申请调查查询,如能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将使查询变得简单有效;对于隐匿转移不动产的行为,应注意收集并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以查询夫妻共产。
夫妻债务问题
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的,法院应予支持。
*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法》*十九条*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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